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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尼龙66切片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尼龙66切片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尼龙66切片项目在确定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后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一次公示,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1、项目名称: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尼龙66切片项目

2、建设地点:杭州钱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化工园区纬十路389

3、项目性质:改建

4、建设内容和规模:企业拟对三期工程尼龙6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新增助剂装置、色选仪等设备,新增24t/h燃天然气蒸汽锅炉,新增1800kcal/h燃天然气热媒炉(YQL-9500Q)实施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尼龙66切片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实现年产5.5万吨尼龙66切片的生产规模改建后全厂区外售总产能不变。

5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历次项目审批(含备案)及验收情况汇总见下表。

1   现有项目审批/备案及验收情况汇总表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产品名称 

环评 

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

投产

时间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运行

状态

审批

部门

批准文号

批准

时间

验收

部门

验收文号

验收时间

1

年产16万吨尼龙新材料切片及1.0万吨差别化锦纶纤维项目

(一期工程)

尼龙新材料切片

报告书

原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

萧环建[2014]

734

2014.

5.4

2015

原大江东经发局

(1)一期一阶段10万吨工程大江东环验[2016]6号;

(2)一期二阶段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1)一期一阶段2016.3.24

(2)一期二阶段及整体工程2019.10

1.0万吨差别化锦纶纤维项目不再生产,其余正常运行

2

年产10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生产线和聚合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二期工程)

聚酰胺6

新材料

报告书

原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大江东

环评批[2019]

4

2019.

1.9

2019

自主

验收

除研发中心暂未建设,其余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先行)

(1)6万吨聚酰胺6装置2020.1

(2)4.3万吨生产装置2022.5

(3)研发中心暂未建设

研发中心暂未建设,其余正常运行

3

16.8万吨/年尼龙新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

(三期工程)

尼龙新材料切片

报告书

原钱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杭环钱环评批[2021]

112

2021.4

建设中

/

/

/

建设中,本次改建对象

4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00kcal/h燃天然气热媒炉项目

/

报告表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杭环钱评批[2025]98

2025.

11.6

已建,未投产

/

/

/

已建,未投产,三期工程配套设施

已投产现有工程均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现有企业自行监测,已投产现有工程均可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沈工                     联系电话:0571-82955395

地址:杭州钱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化工园区纬十路389

邮箱:582075824@qq.com

三、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方式:0571-22867277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71号帝凯大厦14单元21

邮箱:29281763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具体链接详见:

http://www.jhspa6.com/news/223.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主要通过采取网络平台公告的形式,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公众意见表。或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电话等,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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